北京车辆报废有区别,以下是国家III报废标准,可以参考。
1、少于9个座位(包括9个座位)的非运营客车(包括汽车和越野车)已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必须继续使用。不需要批准。通过检查后,可以延长使用寿命。每年进行两次定期检查。如果超过20年,则将从21年起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
2、乘用9人以上的乘用乘用车和非乘用乘用车使用10年。达到淘汰标准并需要继续使用后,应按照当前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但使用寿命可延长不超过10年。报废的旅客乘用车的延期将每年定期检查4次;超过9个座位的报废停运乘用车的延期将每年进行2次定期检查。超过15年,从16年起每年4次。
3、营运公交车的使用寿命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仍需要继续使用的公交车,应按照现行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将废料的使用期限推迟不超过4年:每年将其定期检查的使用期限延长4次。
4、在对上述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时,如果在一个检查周期内连续进行3次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则应标明车牌和驾驶证。撤销,并通知车主取消注册;达到淘汰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和转让;
5、商用车向非商用车的转换和非商用车的转换。商用车到商用车的,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八年)报废。
6、未调整内容和其他类型的车,仍按照《发证通知书》的规定办理。 )和《关于调整轻型卡车废料标准的通知》(国机毛经07号)。实施(注:轻型卡车是指具有以下要求的卡车:工厂指定的总质量大于1、8吨且小于或等于6吨)。报废的右置方向盘车辆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车辆管理的通知》(公交车管理号)的规定执行。
7、延迟报废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对于因报废而延误报废但未达到新报废标准的,按照正常的车辆管理规定,重印驾驶证二级证,并按规定申请年检印章,不再加盖合格的退休后检查印章;对于应按照原始报废标准报废但尚未完成注销的车辆,将执行新规定。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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