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的所有权转移为例:
申请要求:
(1)该城市已注册机动车(其他省市转移到该城市的车辆除外) );
(2)机动车的当前拥有人的地址在该城市的行政区域内(申请搬迁的人除外)。
(3)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注册的机动车申请进入本市的,应当遵守本市的环境保护规定;
(4)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申请材料;北京公司车牌转让
(5)申请对于小型和微型乘用车(申请搬迁的车辆除外)的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当地乘用车配置或更新确认通知;
(6)交出机动车进行检查。
在转让登记申请中提交的文件:
(1)当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代理商是代理商,则还需要代理商的身份证明(如果代理商是单位,还需要提交操作者的身份证明),以及电机所有者的书面授权车辆;
(3)机动车登记证;
(4)机动车驾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源证明;
(7)受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的放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海关批准的过境证明;
(8)使馆(领事馆)机动车的所有权转让给使馆(领事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9)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已届满,应当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和船舶税款免税证明以及强制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证明也被提交;
(10)在该城市转移或转移小型和微型乘用车在该城市,还需要提交有关城市小型乘用车配置的确认通知或更新指标;
(11)如果将汽车转移到该城市,则还应提交汽车档案。
身份证书指的是:
1、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书”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受托人的身分。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是单位的内部组织,并且不符合获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要求,则上级订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可以用作机动车辆的身份证书所有者;
2、居民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对于居住在其临时居所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由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和临时居住证。
不准转让登记的情况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和凭证无效;
(2)机动车与车辆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3)在海关监管下的机动车,海关没有解除监管或者未批准转让的;
(4)机动车处于抵押登记备案期;
(5)机动车涉及未经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
(6)在检查有效期后未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
(7)机动车原产地证书已被更改,或记录在机动车原产地证书中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
(8)机动车的使用寿命从该日期起不足一年《机动车强制性报废标准规定》;
(9)机动车已经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封锁或者扣押;
(10)机动车被盗;
(11)对于小型和微型乘用车的过户登记,机动车所有人没有有效的当地乘用车配置或更新指标;
(12)其他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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