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使用寿命报废标准依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
我国汽车使用寿命报废标准为:
1、 拖车、矿用专用车、小型货车及各类出租车已使用八年,达到报废年限不得延长使用年限。
2、9座以下(含9座)的非营运乘用车(包括轿车和越野车)已使用满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无需审批。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寿命。定期检查为每年2次。如果超过20年,从第21年开始每年检查4次。北京汽车报废
3、9座以上的轻、中、重型卡车、旅游客车和非经营性客车应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按批准程序办理,但最长可延长10年。每年4次推迟使用报废旅游客车定期检查;9座以上非营运乘用车报废使用延期每年检查2次,15年以上,从第16年起每年检查4次。
4、营运巴士的使用寿命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按照批准程序办理,报废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每年定期检查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寿命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无需批准。废品延期使用不超过3年:每年4次定期检查延长使用期限。
6、在上述车辆的定期检验中,如果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行驶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车牌号和驾驶吊销许可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注销登记。
7、商用车改装非商用车和非商用车改装商用车按规定的营运车辆使用年限(8年)报废。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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