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的风险
(1) 租用车牌买车,可能没有车,也可能没有车牌。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一旦车辆被原车牌所有人购买、出售、质押等,第三人完全有理由相信该车为车牌出租人,本着诚信第三人的原则。物权法,让租车牌买车的人,车子,无卡。
(2) 过户、保险、换证手续繁琐,车辆可能被执行。
车辆的交易过户、保险理赔、补发牌照等,都需要车牌出租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车牌出租人不配合,承租人将无法继续进行。当车牌出租人经济状况恶化,债务无法清偿,财产得到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因车辆登记在车牌出租人名下,车牌承租人可能无法办理车辆维修、转让、和其他事项,甚至车辆。拍卖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2、出租人的风险
(1)合同本身无效,《免责协议》并未真正免除责任。
对于车牌出租人,即使签订免责协议,该协议或合同本身也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发生事故时,车牌出租人仍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发生重大事故时,车主是不可或缺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车辆发生事故而产生的赔偿应由驾驶员承担。但是,如果无法确定司机,业主应先行先行赔偿再向司机索赔,这可能导致出租人承担不应由他承担的赔偿责任。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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