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车牌车转让在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办理,单位地址:朝阳区孛罗营北街1号
2、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登记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机动车原所有人应当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机动车辆转移登记册。
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前,应当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十九条现有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检验,并提交下列证件和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现有机动车所有人;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海关监管机动车,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机动车放行证明》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明和交通事故强制责任证明。保险凭证。
机动车现车主居住在车管所管辖范围内的,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码和擦膜,并审核提交的证件和凭证,收回车牌和驾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车牌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上签注转让项目,重新核发车牌、驾驶证和年检标志。
机动车现车主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管理所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档案内容不符的;
(二)机动车在海关监管范围内,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未批准转让的;车牌租赁
(三)机动车处于抵押登记质押期的;
(四)本条例第九条有第(一)、(二)项。(七)、(八)、(九)项规定的情形。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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