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1、申请条件
(1)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注册(外省市调入本市的机动车除外);
(2)机动车所有人现住址在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申请搬迁的除外);
(3)在外省、市、自治区登记注册的机动车,申请调入本市,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规定;
(4)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5)申请小微型客车转让登记(申请搬迁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型客车配置通知书或更新指标确认书;
(6)将机动车送检。
2、申请过户登记提交的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授权;
(3)机动车登记证;
(4)机动车驾驶证;
(5)机动车号
(6)机动车过户证明;
(7)海关监管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移出监管证明》或者海关批准的过户证明;
(8)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给使(领)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明、车船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9)进入本市的,还应提交本市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10)机动车调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3、不接受过户登记的情况: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或凭证无效;
(2)机动车内容及车辆档案记录不一致;
(3)海关监管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批准转让的;
(4)机动车处于抵押登记和质押备案期间;
(5)违法或交通事故;北京租车牌
(6)检查有效期后未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
(7)机动车原产地证被涂改或机动车原产地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件不符;
(8)机动车使用寿命小于自《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起1年;
(9)机动车被盗抢;
(10)申请小型、微型客机动车过户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未持有有效配置或更新本市小型客车;
(11)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提交的资料有:
(1)《机动车登记、过户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暂住本市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本和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
(5)机动车登记证;
(6)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来源证明(如转让发票等);
(7)机动车检验记录表(现场申请);
(8)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9)现机动车所有人不在本市居住的,还应提交车辆识别码(车架号)拓片(当场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后,换发新的车牌。在北京二手车交易市场(花乡)交易的二手车,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
规定车辆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车牌不准过户。车辆转移时,车管所将取走车牌。
原车主拥有车辆1年,可在车辆过户时申请保留原车牌12个月。在此期间,原车主可以购买新车并申请使用旧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机动车登记后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机动车现所有人应当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机构报告机动车辆的交付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过户登记前,应当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十九条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过户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报验机动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凭证:
(一)现机动车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
(二)机动车过户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海关监管机动车,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或者海关批准的过户证明;
(六)对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证明。
机动车现车主居住在车管所辖区的,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确认机动车,检查车辆外擦膜识别码,并检查提交的证书和凭证。收回车牌和驾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在机动车登记证上签定过户事项,补发车牌、驾驶证和检验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完成后,原机动车所有人在新购置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车辆。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1年以上;
(3)对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已查处。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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