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注册,其他省、市、自治区调入本市的机动车除外;
(2)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辖区内,不包括在其他省、市、自治区申请登记;
(3)机动车辆所有权转移;
(4)现机动车车主申请小微客车过户登记,须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有效通知书或更新指标确认书;小型或微型客车转让给父母或子女的,须提交本市小型客车指标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果;
(5)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6)检查机动车。北京车牌过户
申请过户登记提交的材料:
(1)现任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由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提交(代理人为单位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
(4)机动车驾驶证;
(5)机动车车牌;
(6)机动车过户证明;
(7)海关监管机动车,《解除海关监管车辆监管证明》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局》或经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使(领)馆机动车辆所有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使(领)馆、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还应提交车辆购置税;
(9)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10)还需提交本市小型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11)乘用车指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核查结果;
(12)机动车调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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