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过户登记的,现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件和凭证:
(1)机动车现车主的身份证明;北京车牌过户
(2)证件和凭证机动车所有权转让;
(3)机动车登记证;
(4)机动车驾驶证;
(5)海关监管机动车,《移出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监管”或海关批准的过户证明;
(6)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无论是新规还是旧规,北京车牌都不能转让。目前,车辆的车牌是随人转让,而不是随车转让。不能随车转让,车牌不能单独转让。过去,北京车牌可以通过法院彩票拍卖获得,而现在,北京车牌的转让只有继承和夫妻转让两种方式。《北京市小型客车保有量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小型客车有两辆以上的,只限其中一辆。可以选择它们以获得更新的指标;在本市登记的小型客车有两辆以上的,在保留一辆的基础上,其余车辆可向在本市未登记小型客车的配偶、子女或父母进行登记。https://www.bjkxy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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